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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伦理文化中耻教思想的基本内容和历史价值 赵士辉

2017年07月10日 16:45  点击:[]

摘要:道德上的耻感是人经过一定道德教化而形成对于耻辱的一种基本的道德认知和心理感悟,是道德觉悟在良心层面的一种道德意识。此种教育即知耻教育,简称为耻教。周秦伦理文化中高度重视耻教,提出的关于耻的具体标准、耻感的道德评价、耻教的重要功能等耻教思想,体现着伦理教育智慧,为中国传统耻教思想确立了方向,经过后世思想家的强调和发展而形成比较完整的耻教思想体系,使我国成为一个传统文化中耻感文化倾向很强的国家。梳理和分析周秦伦理文化中的耻教思想,揭示其现代的思想价值,对道德建设和国家治理具有积极的思想启迪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伦理;周秦伦理;耻教思想;耻感文化;伦理教育智慧;现代价值

耻辱感是一种基于社会生活之上的文化现象,多数情况下属于一种道德文化范畴。作为道德上的耻辱感是经道德教化而使人形成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觉悟和心理状态,这种道德教化活动即知耻教育,可简称为耻教。周秦时期的伦理文化中具有高度重视耻教的思想,其深刻的思想内涵体现着这一时期伦理教育智慧,在中国传统的耻教思想中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在现代也仍然具有一定的思想价值。耻教是荣辱观教育思想的一个有机部分,因其强调道德教育的基础以及自身具有的特殊功能又使之具有本身的特殊意义。从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和国家治理的角度,对周秦伦理文化中的耻教思想内容进行深入梳理和分析,揭示其具有现代思想价值的内容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耻教的形成和基本要求

耻与辱同义,在《说文》与《广雅•释诂》中均将“耻”释义为“辱也”。耻是一种心理状态,称为耻辱感或耻感,也称“羞恶之心”,宋朱熹在其所撰《四书章句集注》中对“耻”解释为:“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1]可见,“知耻”与“有耻”、“有辱”、“耻辱感”、“羞恶之心”等同义。道德上的耻辱感是人经过一定的道德教化而形成对于耻辱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认知和心理感悟,是道德觉悟在良心层面的一种道德意识。有关这种道德教化活动即知耻教育,可简称为耻教;耻教思想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重要的道德教育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耻教思想发端于商周之际,[2]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3]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动时期,社会秩序混乱和瓦解、道德失范,产生“恶死亡而乐不仁”,“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的现象。这一时期也是出现“百家争鸣”,思想极其活跃的历史时期,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家们在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中提出许多关于耻教的看法,以期通过道德教化和德治达到社会与国家的治理。孔子应是耻教思想的重要奠基人,《论语•为政》中所记载的“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内容,就是非常典型的重视耻教的思想,并且把耻教与主张德政、德治的治国之道紧密联系起来。孔子在这里明确地指出如果用道德来引导、使用礼教来整顿,民众不但能够做到有耻,而且会因人心正而归服。后世儒家曾对此概括为“夫民教之以德,资之以礼,则民有格心”的道德教化方法。[4]周秦伦理文化中的耻教思想集中在儒家学派,譬如孔孟当时就讲“耻”字较多,有学者曾统计《论语》中出现“耻”字16次,《孟子》中出现“耻”字17次,其论述中就包含着丰富的耻教思想。

耻教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教育活动,需要使个体达到具有道德认知、产生道德情感和进行道德自我评价水平。首先,知耻是个体经过道德教化获得道德认知的结果。道德认知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性认知,它虽然包含着知识性的认知,但本质上属于一种价值性认识;因此它不仅仅是需要获得某种道德知识,而是需要在获得道德知识的基础上对某种道德原则和规范进行选择和认可。这是一个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培养的过程。其次,知耻是一种道德情感的活动;所形成的耻辱感或羞恶之心本身已经是比较强烈的道德情感的表现形式。第三,知耻也是个体进行自我道德评价的表现。它是在已经形成道德认知、道德良心的基础上,自我进行的辨是非、别善恶、追求善的一种道德评价活动。------只有要人们习惯于遵守并且能评鉴所给予的行为规范,那么,他们遵守这种规范是很自然的事。遵守标准的习惯是规范的基础之一,而对规范的评鉴则加强了规范,并在其面临挑战时能够捍卫它们。”[5]道德评价不仅仅是作为价值取向的某种表达方式,也是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即它是道德意识活动也是可以外化的道德实践活动。更为重要的,道德评价是道德得以发挥自身功能的重要形式,脱离了道德评价则道德的功能也便无从谈起。因此耻教对于个体而言,其基本要求就是着重培育个体的道德认知,大力开展道德评价活动,获得道德体验,使之达到具有“耻心”。

二、周秦时期耻教思想的基本内容

   周秦伦理文化中的耻教思想包含着知耻的认知标准、耻感的道德评价以及关于知耻教育的功能分析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1.明确提出耻的具体标准

周秦时期耻教思想中所涉及耻的标准较为丰富和具体,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以违背仁义和礼为耻。

孟子提出“仁则荣,不仁则辱。”[6]在他看来,“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其义者也。”[7]

荀子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8]认为应将道义置于利欲之上,“故君子苟能无以利害义,则耻辱亦无由至矣。”[9]人的荣辱与自身德性紧密相联,所谓“荣辱之来,必向其德”。[10]特别是他在《正论》篇中,以义为标准划分荣与辱的内容,区分为“义荣”与“势荣”、“义辱”与“势辱”。所谓“义荣”是由修德而来,“势荣”是由位尊势强所成;所谓“义辱”是伴随着恶德恶行而来的道德上的耻辱,所谓“势辱”,则是“辱之由外至也”,是人在无法自主时由外部强力、强权加与其身的羞辱。荀子认为“君子可以有势辱而不可以有义辱”,提醒人们重视道德上的“耻”。

孔子提出“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11]认为约言符合义就能兑现。举止合于礼便不会受到侮辱,明确表明了礼是耻的具体标准之一。

孔孟荀之所以以违背待仁、义、礼作为耻的标准,因为“仁”是代表一系列基本道德规范的最高的道德范畴,也是人所达到崇高的道德意识和境界,其基本要求是“仁者爱人”。(参见《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义”是代表着符合仁的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仁的体现。二者的关系被孟子譬喻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12]礼,则是宗法等级制度以及相应的礼节仪式和道德规范,其功能如《礼记• 曲礼上》所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这些主要属于道德的范畴或表达着道德的意义,如果违背了这些即为耻。

第二,以言过其实、言行脱节为耻。    

孔子在这方面议论较多,譬如提出“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13]“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也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也耻之。”[14]又讲“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15]孔子以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说的多、做的少为耻,要求人们心口一致、言行一致、敏事而慎言。在对待名誉方面,孟子则提出“声闻过情,君子耻之。”[16]认为声誉超过实际情况也是耻辱,实际也是以言过其实、言行脱节为耻的标准。

2.进行耻感的道德评价

耻本身就是一种否定的道德评价。耻,古字写为“恥”,作为象形字由“耳”与“心”构成。可见耻不仅由心而发,还离不开耳朵对外界评价信息的接受。孟子对人是否具有耻感的道德评价最多,并且以是否知耻作为人与非人的分界:“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17]孟子把羞恶之心即知耻视为做人的标准,是因为强调知耻是做道德之人的基础和对人的重要性,故又提出“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明确地把行机变之巧者与无“耻心”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孟子最为激烈的道德评价末过于对无耻者的道德批判:“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还讲“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18]朱熹注:“但无耻一事不如人,则事事不如人矣。或曰:不耻其不如人,则何能有如人之事,其义亦通。”

在耻教的道德评价中特别重视个人责任行为的意义。譬如孔子提出“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19]又如在回答何为耻时讲:“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20]谷即俸禄,可以看出孔子要求履行的责任中虽然包括着职业责任、家庭责任,但主要是一种道义责任,以不履行道义责任为耻的标准。又,《论语•子路)记载:“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这里孔子提出“行己有耻”的命题,认为一个士者首先需要具有和保持知耻之心,才可以做事不辱使命。因为有耻者才可以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这里提出的“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实际也是讲的能够履行特定责任,否则为耻辱。《韩非子•大体》中讲:“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韩非这里提出“荣辱之责在乎己”的命题,认为一个人的荣誉与耻辱是由于自己的功过与是非,而不是由于他人的赞誉与诋毁。

3.阐述耻教的重要功能

耻教的直接作用是使人达到知耻,并由此形成多方面的重要功能,周秦时期的思想家对此进行了较多的分析。

第一,知耻是道德教化的基础和做人的根本。

孟子讲“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21]强调羞恶之心即知耻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开端,也是做人的基础和道德底线。又讲“耻之于人大矣。”[22]朱熹阐释孟子的思想,“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存之则进于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为甚大。”[23]因为“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不知廉耻,亦何所不至。”[24]

从学理角度看知耻教育的重要性,在于通过知耻教育以形成人的知耻心,“不仅是个体道德得以形成的基础,也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前提。”[25]因此强调将知耻教育作为道德教化的基础和做人的根本,塑造知耻人格,是儒家政治的重要手段。近代学者梁启超曾对此分析到:“要而论之,儒家之言政治,其唯一目的与唯一手段,不外将国民人格提高。”[26]

第二,提出知耻才可改过

《中庸》中借孔子之口提出“知耻近乎勇”的著名命题,把知耻与勇于改过联系在一起,强调知耻是人勇于改过的前提和强大动力。

   孟子提出“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27]也是讲知耻可以改过的意思, 朱熹注释:“赵氏曰:人能耻己之无所耻,是能改行从善之人,终身无复有耻辱之累矣。”知耻是对于善的认识和选择的结果,也是善的开端,马克思指出“耻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耻辱本身已经是一种革命”,[28]进一步揭示知耻心在道德意识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

第三,强调知耻是立国的根本。

管仲也特别强调知耻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管子》一书中把“礼、义、廉、耻”四德一同作为“国之四维”,即立国之本的基本内容。认为“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义、廉、耻此四维的重要功能是“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29]这里提出耻的“不从枉”作用即不依从邪恶,国家自然也就会达到“邪事不生”的效果。难能可贵的是《管子•牧民》中还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观点,所揭示人的物质生活条件与人的礼节荣辱的关系,可以进一步帮助比较全面地理解知耻是立国根本的思想。

三、周秦时期耻教思想的历史价值                                      

1.对后世儒家贵耻思想的影响

周秦伦理文化中的耻教思想对后世产生重要的思想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后世一大批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家如朱熹、陆九渊、顾炎武、龚自珍、康有为、章太炎等,遵循周秦时期的耻教思想,大力倡导“知耻”和“贵耻”,将耻置于更重要地位。譬如陆九渊讲“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30]顾炎武不仅提出“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31]并在肯定《管子》书中关于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说之上,进一步认为“四者之中,耻为尤要”。[32]龚自珍提出“以教知耻为先”,因“士皆知有耻,则国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33]康有为认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之有耻心。如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出乎礼,入于刑之所关也。若欲刑措,在使知耻。若淫者,人欲所固有,有耻心,则可终身守节矣;利者,人欲所固然,有耻心,则可使路不拾遗也;贪生者,人性之自然,有耻心,则可忠烈死节矣。”[34]章太炎则在《革命之道德》提出“知耻”是革命者的首要美德。

上述思想家所提出的诸如“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以教知耻为先”、“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以及“耻者,治教之大端等命题,将耻置于更重要的地位,其延伸和发展的周秦时期耻教思想均具有深刻思想启迪意义。

此外还影响后世形成有关耻教文化的一些基本术语。有学者指出,作为耻教思想的奠基人,“孔子的耻感教化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以至有所谓‘耻格’、‘耻格之化’和‘耻惧’等道德用语的出现。”所谓“耻格”,知羞耻而归于正;所谓“耻惧”,即对羞愧的恐惧对于人们的行善祛恶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35正是由于周秦时期耻教思想的基础,并经过后世思想家的强调和发展,形成比较完整的耻教思想体系,使我国成为一个传统文化中耻感文化倾向很强的国家;也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文化土壤,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重要的滋养意义。

2.对现代社会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具有启迪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同时社会生活中一些缺乏文明礼貌、有违公共文明、尊老爱幼的行为,某些不履行家庭和职业责任、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形成某种不良风气并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污染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道德耻辱感在一些人中还未真正形成。知耻来源于道德意识的形成,是完善道德心理结构,进行区分善恶正邪的道德判断力的表现;也是道德认识、情感体验和道德价值选择综合作用的结果。耻教是一种综合性的道德教育,也是基础性的道德教育。但是由于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种原因,使耻教这种综合性和基础性的道德教育受到严重干扰,成为我们当前社会道德教育中的薄弱点。以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来说,就存在着包括社会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家庭模式解体、独生子女生育模式因子女稀缺形成的家庭溺爱、教育的功利化和学校道德教育的形式化等众多因素的影响。

周秦伦理文化(当然也包括后世思想家)的耻教思想中,譬如“耻之于人大矣”,“行己有耻”,“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君子可以有势辱而不可以有义辱”等众多的命题和分析,所包含的关于知耻的认知标准、耻感的道德评价、耻教的功能等内容,对于认识耻教这个现代社会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的薄弱点,以及加强道德建设有着思想启迪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宋朱熹:《孟子集注》卷十三。

[2]参见《尚书•说命下》,其中已经记载有“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之说。

[3]参见《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其中有关于“明耻教战,求杀敌也”的记载,可见当时“耻”已经成为重要的道德基本范畴之一。

[4]参见《礼记•淄衣》。

[5](美)R·赫斯利普:《美国人的道德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6]《孟子•公孙丑上》。

[7]《孟子•告子上》。

[8]《荀子•荣辱》。

[9]《荀子·法行》。

[10]《荀子•劝学》。

[11]《论语••学而》。

[12]《孟子•告子上》。

[13]《论语•宪问》

[14]《论语•公冶长》

[15]《论语•里仁》。

[16]《孟子•离娄下》。

[17]《孟子•公孙丑上》。

[18][22][27]均见《孟子·尽心上》。

[19]《论语•泰伯》。

[20]《论语•宪问》。

[21]《孟子•公孙丑上》。

[2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尽心上》

[24]《朱子语类•卷第十三》。

[25]窦炎国:《儒家传统荣辱观及其当代价值》,《道德与文明》2006年第3期。

[26]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07页。

[29]见《管子•牧民》。

[30]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76页。

[31]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1页。

[3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廉耻》。

[33]龚自珍:《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1页。

[34]康有为:《孟子微》(六),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3页。

[35]温克勤:传统荣辱观述析》,《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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