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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明于天人之分”自然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兼谈荀子的历史地位 仲彬

2017年09月25日 17:14  点击:[]

【摘要】 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其重要的地位,荀子自然观中充满着注重生态和谐、生态平衡的思想,其天人观、“制天命而用之”的天人观等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谐社会的三个基本内涵: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都可以从荀子那里获得得到启发。

关键词  荀子  和谐社会  生态  

荀子生平、学派归属及其思想来源  

(一)荀子生平

荀子(约前325~前238)战国末期思想家,教育家,先秦唯物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名况,字卿,赵国(今山西省南部)人。据说他15岁就到齐国稷下“游学”,后成为稷下有威信的领袖,,并长期担任稷下学官的祭酒,是“稷下先生”之一曾游学齐国,据《史记µ孟轲µ荀卿列传》记载,他曾于公元前264年左右应聘入秦,认儒家立场出发,提出用“节威反文”的和缓方式实现统一的建议,没有被秦国统治者采用。也到过楚国,做过楚国的兰陵令。后游学赵国、楚国,受春         申     君委任作兰陵(今山东省苍山县兰陵镇)令。公元238年,楚春         申     君被杀,荀况由此被免职,遂在兰陵定居并终老。晚年,他积极从事教学和著述,总结百家争鸣的理论成果创立了先秦时期完备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体系。

(二)荀子的学派归属

对于荀子的学派归属,学术界历来争议颇多。然而理清其学派归属才能有利于我们从中吸收其精华,找出其中能够对我们现代化事业有积极启示的思想。所以必须首先确定荀子的学派归属。

对于荀子的学派归属,有学者认为荀子应属于儒家,也有人认为荀子是法家的一个重要人物,还有学者认为荀子是道家的一个代表人物。著名哲学家张岱年认为荀子是儒家的一个代表人物,:“荀子自称为儒,以仲尼、自贡的继承者自居,韩非说孔子之后,儒分为八:‘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孟氏之儒,……又孙氏之儒,游乐正氏之儒。’”[1]侯外庐在《中国思想通史》中也将荀子归于儒家学派,第二种观点认为荀子是法家,第三种观点认为荀子既包含儒家思想但又非纯儒,既包含道法家思想,但又非法家,他属于黄老学派。[2]还有一种个别的观点认为荀子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学派,他属于自己的一个体系——荀学。

实际上荀子是儒家的伟大代表,他出于儒但又不拘于儒,但是由于荀子处于一个特殊的年代及其特殊的社会条件,他的思想来源比较复杂。荀子生活在学风较为通畅的齐国,也曾到过秦国和楚国,尤其是荀子担任过较长时期的主观学术的稷下祭酒,熟悉稷下各学派思想,所以其思想来源较为丰富。

(三)荀子的思想来源

  荀子哲学思想主要来源于儒家,荀子以孔子的继承者自居。荀子从孔子、子贡继承了其治学宗旨。阐述荀子认识论思想的篇目《解壁》中明显的继承了孔子关于治学的理论思想。荀子又以自己的治学宗旨为标准,在《儒效》中定义了“大儒”、“小儒”,其思想正是孔子思想的集中体现。

  荀子对战国诸子都有批驳,但唯独不见法家商鞅,而且荀子在《强国》篇中礼赞秦国之法治,荀子曾受秦王之邀到秦国游学,在此期间荀子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但是感到秦国法治中“缺儒”,就向秦王建议用儒,但是当时正是法家思想在秦国占主导地位,秦王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但是荀子从法家那里深受“法”的思想的影响。这在在《礼论》、《王霸》、《强国》中都有阐释。但是荀子的“法”与法家思想有很大的区别,“法家的法,本是一个独立完整的法制体系,尤其强烈的政治色彩。荀子既引入法的概念,又使之弱化,并将为礼的附属成分。”[3]荀子的哲学思想受到了法家思想一定的影响,并且以此对原有的儒学体系作了调整,对儒学有所发展。     荀子受黄老思想的影响也很大。荀子最著名的自然天道观、人性论正是对黄老之学的批判发展而来。荀子的天道观是一个包括现象界与道体界,唯物与唯心矛盾的极其复杂的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黄老之学的天道观。有的学者认为荀子的性恶论也是对黄老学派“人情论”的继承和改造。而荀子思想中的“道论”理论也正是黄老思想的一个体现。实际上所谓荀子思想的“杂驳”也正是因为荀子对稽下黄老学派的认同和吸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荀子是黄老学派(赵吉惠《荀况是战国末期黄老学派的代表,载《管子学刊》199311期》就不难理解了。

  由于荀子的思想来源很多,所以历来对荀子的学术争议颇多。然而这些争议大多从哲学时来考虑,对其学术思想的价值挖掘不深。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这就将我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了荀子身上。早在一千多年前,荀子就对和谐社会的三大基本要素——自然、人、社会坐车了合理、独到的解释。他的某些思想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也还有着深刻的启示。“今天看来,对待荀子,也应像对待中国哲学史上其他重要的哲学家一样,认证理解研究他的思想,继承和发展其中唯物的和合理的,必将有利于今天大社会建设。”[4]

明于天人之分的唯物主义自然观

一、荀子的天道观及气本原说

恩格斯说:“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其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虽然尚不能意识到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但是他们在表述自身哲学思想的时候,往往要以各种方式接触并回答这个问题。我国古代的哲学家往往以“天道”为中心来论述他们的世界观。荀子同样也是以“天道”来论述他的哲学世界观。荀子作有《天道》一文专门论述其天道观。

荀子之前的哲学家在论及天的时候,都是不彻底的。孔孟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强调知天命,认为人经过不断修养和努力就可以知天命,这虽然是唯心的,但却有其积极进取的因素。老庄所言的天使自然之天,但又强调天道无为,追求一种无为而治。所以虽然这是唯物的,但是过于强调人的顺从,有过于消极的一面。荀子批判的吸收并改造了这两种自然观,在哲学史上第一个从哲学理论上比较系统的对天给予了自然的解释,从而奠定了自己的唯物论基础。

荀子首先将有意志的神秘的天还原为无意志的、物质的、自然的天,这个天使运动变化着的自然的天,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荀子说: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天论》)

“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为天。”       (《天论》)

荀子认为自然界的运行时自然而然的,而且这种变化是有其固有规律性的,在其著作中用“天道”来论述这种规律性。在《天论》篇中,第一句话就是“天行有常”。荀子充分认识到这种规律的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荀子认为:

“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    (《天论》)

“天不以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以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论》)

宁指出:“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是承认外部世界,承认物在我们的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我们意识而存在着。”[5]“荀子承认天就是外部存在的物质自然界,而且承认了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着,这正是他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基本前提。”[6]

在荀子的哲学体系中,他将物质的本源归为“气”。受宋尹学派的影响,荀子把气看作是世间万物的共同的物质起源。;在荀子眼里,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水火、草木、禽兽、人类,彼此之间各有特点,互相区别,但是他们有共同的物质本源——气。他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贵也。”        《王制》

   在这段话里面,荀子没有专门论述物质起源,但是却流露出荀子主张其本源说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而且他将人和自然界区分开来了,强调人是自然界最宝贵的。但是人同时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他进一步指出:“天职即立,天功即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天论》)这就明确指出了形神关系——形体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先有形体,再有精神。人的精神不能脱离形体而存在。这就从理论上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这是先秦哲学家中以唯物论来分析物质和意识关系问题的最深刻的认识,是荀子在中国唯物论史上的突出贡献之一。”[7]

荀子还十分重视对封建迷信思想的批判。他从理论上对各种宗教迷信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在古代人们已经观察到了日食、月食、陨石等自然现象,也受到了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破坏,但当时人们并不能对此做出科学的解释而是将这些奇异的现象归于人为因素,以为这些反常现象是灾祸或福事的征兆。而封建统治阶级又假借这些现象鼓吹天命论,以便于自己的统治

荀子以自己的自然科学知识科学的解释了自然界的种种非正常现象,批评了当时流行于民间的一些迷信观点。他说:

“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尝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队,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天论》)

荀子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根源不在于天与自然现象没有直接联系,而在于人,人的行为才是国家治乱兴衰的根本原因。

二、荀子“明于天人之分”

荀子在深刻论述了“天”、物质本原以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等基本哲学命题之后,很自然地接触到了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天人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荀子给中国哲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第一个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8]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发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号召。

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是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在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列宁说:“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的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区分开来了。”[9]荀子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来自自然界,依赖自然界,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界。他强调“明于天人之分”,把人作为自觉的人,作为独立的力量,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认为自然和人各有其分工,但是人是可以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的。这就比较正确的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荀子说:“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天论》)认为天和人之间有着各自的职分明确指出认识一直独立的力量,同自然区分开来。人不能超出人的职分范围代替天有所为,不能将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界。

然而荀子的“天人之分”并不是将人和自然稳完全分离开来,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荀子提出“天人之分”思想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当时天命思想还有很大的影响,许多人还将社会的治乱、农业的丰歉及人的祸福视为天的作用,认为天命决定一切。出现问题不从人身上找原因而是归之于天。荀子认为这是不明白天人关系,不明于天人之分。只有“明于天人之分”才能正确地认识天和人,确定二者的关系。荀子也正是以此为基础奠定了其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关于人的自觉能动性理论。

三、“制天命而用之”的天人观

在天人关系上,荀子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哲学思想。这种思想实际上与其新兴地主阶级的阶级基础是分不开的。但是这一思想中同样也充满着强调“人定胜天”、事在人为以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主张。他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天论》)

荀子认为凡是“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用,善其美。”(《王制》)一切自然资源都可以为人类所用。荀子坚定的认为人只要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经营管理,就可以提高生产力,将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生活所需。他说:

“今世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蔬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车,鼋鼍鱼鳖鳅以时别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与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故固有与足以衣人矣。”   (《富国》)

荀子认为,人们只要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具自然规律办事,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能战胜各种自然灾害。荀子的这一思想,在当时来说,的确具有唯物主义者“制天命”、“裁万物”的人定胜天的气概,也反映了处于上升时期的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的朝气和他们对于发展生产、富国强民的信心。他指出: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   (《天论》)

四、爱护自然、注重天人和谐

   有学者将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与西方近代哲学中激昂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征服自然、掠夺自然的思想相提并论。其实这种观点只看到了二者的同而忽视了二者的异。荀子虽然不主张“天人合一”,但是他也与中国古代的其他思想家一样主张要爱护自然,一样重视天人和谐。荀子曾指出: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仪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始欲必不穷乎物,无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礼论》)

人生来就有欲望,人的一切活动就是为了满足这些欲望,但是对欲望要有限度,要注意满足这些欲望的方法。所以荀子进一步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以造福人类的具体方法:

“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圣王之用也,……谓之圣人。”                   《王制》

       这段文字荀子是把它作为《王制》篇中的核心——“圣人之制(亦即篇名王制之义)提出来的,由此可见爱护自然资源在荀子心目中的地位何等重要!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2005 2 19 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在开班仪式作了重要讲话。在这次讲话中胡主席指出了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五个统筹。六个基本特征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基础,五个统筹中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基石。而目前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三大挑战中,人与自然关系失衡,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造成的不良影响这一挑战难度最大,矛盾也最为突出。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社会的主体,从人诞生之日起,人类就在互相依赖、协作中从事各种活动,这种互相依赖、协作的对象和基础是自然,而其总和则是社会。社会是人类活动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的劳动方式的变化。人类活动的结果不仅形成了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还形成了客观的社会结构。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做到这三个方面的和谐。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分别从三个角度对这三个基本内涵做出了科学的回答,他的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一、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荀子“天行有常”生态伦理意识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启示。

  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当前,人与自然不和谐的迹象日趋明显,突出地表现为人的无限需求与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正在深刻地侵蚀着社会和谐的基础。
  荀子在《荀子«天论》中基于自然界(天)和人类是有本质区别的考虑,提出了“天行有常”的生态伦理观——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天论》)

这就明确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运行变化是有其固有规律的,不因为尧这样的好帝王就存在,也不因为有桀这样的      暴   君存在就灭亡。荀子在这里用自己的生态伦理思想正确的解释了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出现饥荒诸问题,这就是难能可贵的。既然“天行有常”人类就应该把握好自然规律,造福于民。

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载体,它可以减少或消除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正确处理人与资源的关系。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促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促进经济繁荣和持续发展,进而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首要的就是充分尊重自然然规律。“天行有常”,自然界是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要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充分尊重这些规律。人类尊重自然,自然才能为人类提供发展的物质基础。

荀子“天行有常”的生态伦理意识充分的体现了这一点。荀子说:

“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       (《天论》)

不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聚会造成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生态破坏的种种危害表明,它的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人与自然之间,而是从根本上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进而严重地破坏了人类社会的和谐。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性的特点和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表明,环境污染已深刻影响到社会和谐的诸多方面,成为国内、国际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就必须有效消除环境污染,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资源短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冲击了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发展节约型循环经济,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规律。

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荀子“圣人之制”的生态资源利用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荀子从他的天行有常的生态伦理思想路线出发,提出了圣人之制的生态资源利用观。荀子的生态资源利用观在《王制》中体现出来——“圣人之治”。他高度重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在《王制》中他提出了合理利用资源的具体措施。荀子主张无为无强地发展生产,反对人为地破坏自然资源,这还体现在其提出的一套人妖理论之中,他认为“人妖”有三,其中涉及来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的有:

“物之已至者,人妖则可畏也:耕伤稼,耘耨失岁,政险失民,田秽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妖;。”      (《王制》)

其中伤稼(伤害庄稼)、失岁(农业歉收)、田秽(田地荒芜)、民饥(百姓饥饿)、不时(破坏农时)、本事不理(不抓好农业生产)等显然与人为地破坏自然资源有直接关系。“荀子倡导采取圣人之制的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反对人为地破坏,一方面是出于其儒家仁爱的立场,另一方面是看到了实施可持续发展、保持资源不枯竭的极端重要性。”

在构建和和谐社会构建中,我们要合理开发资源,注重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印度诗人甘地说过,自然满足人的需要绰绰有余,但却不能满足人的贪婪。
   
人与人的关系较人与自然的关系相比,显得尤为复杂。人类本身也面临着一个更高层次的自我发展与自我更新的问题。历史发展到今天,在人类面临种种环境问题及其本身复杂的社会问题困扰之下,要摆脱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
   
如何做到人与人的和谐?简单来说,就是做好可持续发展。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可持续发展。国际上最初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考虑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后来的重要补充是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表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人与人的平等,包括代际平等代内平等两方面。第一,体现未来价值取向的代际平等。它强调在发展问题上要足够公正地对待后代人的发展,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能力为代价。这里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当代人对后代人生存发展的可能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后代人的意见在现代无从得到反映,因此加强对未来人负责的自律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二是可持续发展要求当代人为后代人提供至少和自己从前辈人那儿继承的一样多甚至更多的自然财富。第二,体现空间观念的代内平等,它强调任何地区、任何国家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别的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为代价,特别是要注意维护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需求。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就资源利用这个角度人与人的和谐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做到两个和谐:代际之内的和谐,代内和谐。当今世界所用的能源大多是一次能源,几十年、几百年内不能够再生,我们究竟有没有权力去使用本该他人或下一代人使用的资源。我国大多数保护区的农民都面临着“要温饱还是要环保”的疑问和难题,广袤的西部拥有全国40%以上的森林,这个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决定了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许多贫困山区农民“守着金山受穷”,为保护中国生态安全付出代价。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许多矿区尽管乱开乱采现象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却造就了大批靠开采公共资源、污染公共环境发家的富翁。这两者看似互无联系,实质是由于环保制度的欠缺形成的两极,生态贫民和采矿富翁都是资源利用代内不和谐的产物。还有代际之间的不和谐,目前地球上的石油储量照现在的使用速度,仅够使用几十年,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下一代人的资源。

而荀子号召天下百姓都行动起来,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他说: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下之事也!(《荀子.富国》)意即使高地不遭旱灾,低洼的田地不遭水害,寒来暑往合乎节气,五谷按时成熟,这是全体天下老百姓的事情!因此,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是一项天下之事”。只有切实保护好了自然资源,做到了合理利用,才能真正做到人与人的和谐。

三、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保证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伦理实践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荀子在论述了“天人相分”、“天行有常”之后,涉及到天人实践的时候,他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伦理实践观。这一生态伦理实践观目的是建立起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协调好人与社会的关系。他说

“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

荀子在这段话里,强调人类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自然界,主张把天当作自然物来蓄养、控制而加以利用,既要顺应季节的变化使之为人类生产服务,又要施展人类的才能促使其保持不断繁殖再生,用人力确保万物成长下去;既要合理利用万物,又要不造成浪费;不能放弃人类的努力,一心指望天赐恩惠,这样,才不会失万物之情,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和爱护好生态资源,建立起天下尊贤而王爱民而霸的良好社会秩序,做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这种生态伦理观既维护了人类管理地球的实践主体地位,又凸显了人类保护自然资源、使之用之不竭和永葆生态平衡的生态伦理责任。同时兼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社会的和谐。

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联系,社会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而人的存在和发展又有其一定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于是人便从事劳动来满足这种需要,结果就产生了社会。人是社会赖以发展的诸因素中第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依存的,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社会的发展强调既注重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又不能破坏环境、生态、资源,不危及子孙后代的发展,而这种发展离不开人。采用何种发展观、何种发展战略,取决于人的素质,取决于人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只有人取得了全面发展,社会才能取得健康发展。这就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人类的实践活动的四种基本形式之一就是保护和支持生态环境的实践,这就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自然与社会可以承载的范围内实践、发展。做到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同步,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在人类在进行社会实践的时候,要注意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终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荀子哲学思想的历史地位

荀子哲学思想是在综合了春秋战国百家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春秋战国时期哲学思想发展的果实,是他百家争鸣学术运动的一个成果。他批判的接受了各家思想,去各家之蔽,去各家之见,融会贯通,形成了自己的哲学体系。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他的唯物论哲学思想是中国唯物论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成为先秦唯物论思想的集大成者。“从自然观方面来看,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就是先秦天道观螺旋式发展的一个总结。”[10]他的无神论思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荀子的哲学思想作为对百家之学的批判性的总结,为当时社会发展做出了舆论的准备。当时正由封建诸侯割据走向封建大统一。虽然荀子的思想为新兴的地主阶级实现大一统做好了思想准备,甚至可以说代表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但是他的思想并没有引起当权者注意。这主要是由于荀子哲学体系中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当时统治者正集中精力进行兼并战争,需要的是推行改革、霸道的法家的思想,所以他的思想就不受当权者欢迎了。但是,荀子思想的作用和历史地位却由他的两个学生韩非和李斯体现出来了。秦国正是靠着法家思想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集权国家。

在随后的1000多年里,荀子饱受责难和贬低,但是他的思想体系特别是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却对后来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参考书目

《中国唯物论史》  张岱年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论荀子的哲学思想》[1]夏甄陶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列宁选集》  3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中国哲学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西方哲学简史》  赵敦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20卷,人民出版社,1971

《荀子》 远方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文章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新浪网 2005 11 30

《构建和谐社会环保大有作为》《中国环境报》段松军 2005-3-7

《十六届五中全会专题》《人民日报》李鸿兵

《构建和谐和谐社会的挑战》解振华《人民论坛》2005年第6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新华网北京 2006 2 14

《四十年来荀子研究述评》  惠吉星《河北学刊》1996年第五期第21-28

《论荀学的历史命运》   刘周堂《管子研究》1992年第一期第37-42

《试论荀子哲学在儒学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  路德斌《中国哲学史》1997年第三期第41-48

《荀子的人文精神及其影响》杨太幸《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5期第97-104

《论荀子的“天人之分说”》晁福林《管子学刊》 2001年第一期13-18

《天行有常与生态伦理——荀卿的生态伦理思想初探》任俊华中国论文网 2003 5 22    



[1]张岱年  《中国唯物论史》 第180181

[2]赵吉惠:《荀况是战国末期黄老之学的代表》,《哲学研究》199311

[3]葛振毅《社会科学辑刊》19936

[4]张岱年  《中国唯物论史》 第208

[5]《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

[6]夏甄陶《论荀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

[7]张岱年《中国唯物论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

[8]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荀子“明于天人之分”中的“分”是职分、名分的意思,有部分学者将其理解为相分、划分,这是不对的。于是就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荀子有“天人相分”的思想,这是错误的理解了荀子的思想。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晁福林教授《论荀子的“天人相分”说》,载《管子学刊》2001年第2期,第13-18页。

[9]《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0页。

[10]夏甄陶《论荀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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